欢迎,客人 | 请登录 | 免费注册 |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资讯 » 收单POS机 » 微信POS机 »

信用卡被盗刷 7商家成被告 商家赔偿六成损失

发布日期:2007-09-04  中国POS机网

中广网珠海9月4日消息 小偷盗走信用卡,12小时之内在7商家狂刷了6万余元。事后,该卡物主曹先生分别将7商家告上法庭。记者了解到,近日,香洲区人民法院对7宗案件均作出了一审判决:7商家均承担各自刷卡金额60%的赔偿责任。目前,5家商家已提起了上诉。

事件:小偷14次狂刷信用卡

2007年3月7日19时30分许,曹先生在夏湾昌平路某饭店一楼大厅吃饭时,将衣服挂在背后椅子上。20时许,当曹先生吃饭完毕准备离开时,发现放在衣服口袋的物品已经被人盗走。其中,被盗物品包括一张中国银行长城信用卡(此信用卡消费时不需密码,只需签名)。当晚,曹先生多次向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电话挂失未成功。

第二天早上9时,曹先生来到该行营业点挂失成功。通过银行的系统查询,从事发当晚20时许,到第二天早上8时许,盗卡人先后在珠海又一家香洲店、新一佳、雷鸣达通讯、珠海百货、健民药堂、金杏堂医药、万青医药、和大福进行了14次刷卡消费。其中,盗卡人在又一家香洲店消费时,收银员发现签购单上的签名和信用卡背面的预留签名不一致,拒绝了该笔交易,该交易被撤销。经银行确认,曹先生的损失金额为64586.4元,涉及商家为7家。3月9日9时30分许,曹先生向警方报案,该案进入刑事程序。

诉讼:7家商家成被告

随后,曹先生分别将7家商家告上法庭。曹先生诉称,所有使用pos机收款的商家,均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有《协议书》,约定商家受理直联POS交易以及使用POS机,应尽勤勉、谨慎义务;商家必须审查使用人在签购单上的当面亲笔签名,应与信用卡背面的预留签名相符。而让盗卡人得逞的商家均未按照上述约定尽审查义务,致使其遭受损失。因此,应分别赔偿各自所造成的损失及利息损失。

记者了解到,在庭审中,7家商家均辩称,收银员是在认真核对了持卡人签名与预留签名相似后才完成刷卡交易;曹先生对信用卡未尽妥善保管义务,应自行承担损失;曹先生未能及时对信用卡挂失也是造成信用卡被盗刷的主要原因。

判决:各商家一审被判赔六成

香洲区人民法院认为,涉及的7家商家怠于履行其应尽的谨慎审核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是造成曹先生经济损失的关键因素,应承担主要责任;而曹先生存在未能妥善保管信用卡的过错,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据此,香洲区人民法院对这7宗案件分别作出了一审判决,7商家均承担各自刷卡金额60%的赔偿责任。

昨天,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新一佳、珠海百货、健民药堂、万青医药、和大福均提起了上诉。日前,市中院已受理了该5宗上诉案件,将择日开庭审理。

,
打赏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站会员、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图文推荐

您在本栏的历史浏览
热门资讯

中国POS机行业权威门户网站 引领行业发展


微信号:pos580com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诚征英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版权所有:POS机网 北京瑞纪华人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证060984  |  京ICP备07503063号

联系电话:010-51658061 E-mail:bjsale#pos580.com(请把#替换成@)在线QQ:841617225

站所有信息均属本站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地址 域名:www.pos58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