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POS机数据包三职员截留销售款被诉“职务侵占”
通过“虚拟退货”、“折上折”、“高价低回”的手段,三个职员截留了公司的销售款。昨日,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他们在盘龙法院接受审判。旁听席上的家人紧皱着眉头,而被告席上的三人,都为自己的过错忏悔着……
昨日9时40分许,三名被告被带入法庭,面容憔悴。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8月至2007年2月,店长朱某利用职务便利,使用品牌专员汪某提供的“数据包”更改云南某经贸有限公司一店面pos机数据包MIS促销价格,从中截留该店销售款261365元。被告汪某提供“数据包”给朱某,使用虚拟退货、高价售卖低价回款的作案手段,从中截留该店销售款91343元。收银员李某受朱某指使,以促销价销售商品,再以八折价格回款公司,从中截留销售款116932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朱某、汪某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法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李某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属自首。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三名被告均承认有截留销售款行为,但对数额有异议。本案没有当庭宣判。本报记者 杨雅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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