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烟草中山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东烟草中山市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及零售终端扫描枪设备采购项目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如下:
a)招标编号: GMTC143ZQHG0300BO
c)货物交付使用时间:签定合同后 15个日历天内完成验收合格并交货使用。
d)招标人地点:中山市西区西河东路六号
e)招标控制价上限值:品目一:600000.00元;品目二:582000.00元。
f)投标人可以选择对任何一个品目或全部品目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同一个品目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2.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 24小时制):
a)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4年 7月 30日 至 2014年 8月 7日 (节假日除外)每天 9:00~ 12: 00, 14: 30~ 17: 30。
b)递交投标文件及样板时间: 2014年 8月 19日 8: 30~ 9: 30。
c)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年 8月 19日 9: 30。
3.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a)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 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b)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 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c)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 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4.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合格的投标人:
a)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b)品目一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激光扫描枪)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者授权书原件,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c)品目二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
d)品目二投标人须提供服务器设备厂家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e)投标人在广东省地区须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f)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时间须包含 2011年 7月 30日 至 2014年 7月 30日 ,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g)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h)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品目二)、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7.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²招标人:广东烟草中山市有限责任公司
l联系人:
萧 先生 联系电话: 0760-88623681
²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l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 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l电 话: 0760-88361915
l传 真: 0760-88383654
l邮 编: 528403
lE - mail: 0760989@163.com
l联 系 人:梁碧
l网 址:http://www.gdmee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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