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为2006年广东省国税局税控收款机中标单位的过程中,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0997.SZ,以下简称“新大陆公司”)涉嫌向时任广东省国税局局长的李永恒行贿人民币30万元。李永恒被控受贿案,披露了上述案情。李永恒今日(1月5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税控收款机常见于超市等地。公众购物时获得的卷式发票,即是从税控收款机里打印出来的。这一机器主要用来记录、计算、打印、显示经营数据,它保证经营数据正确生成、可靠存储和安全传递,方便税务机关实施管理并核查数据。
2005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业务操作规程》,称将按照“统一标准、生产许可、政府推广、分步覆盖”的原则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
原信息产业部(现工信部)在2005年先后公示了89家基本具备税控收款机生产资质的企业名单。其中83家税控收款机生产厂家报名参加了广东省税务局的此次招标,有59家税控收款机生产厂家递交投标文件和样机。广东省国税局于同年12月8日公开招标税控收款机供应商。
广东业内人士介绍,税控收款机生产属特许经营领域。而在销售环节,则既可以由生产企业自己销售,也可授权他人代理。工商户使用税控收款机,需要单位或者个人向税务局申请,并在税务局公布的中标目录中购买,同时将其后台交由税务局控制。
权钱交易空间即潜藏在招投标过程中。
新大陆公司参与广东国税系统2005年进行的招投标。公开资料显示,新大陆公司成立于1994年。当年中国“金税工程”正式启动。“金税工程”是税务系统一次重大改革,旨在利用覆盖全国税务机关的网络对税票及纳税情况实施监控。
新大陆公司由此得以成为国家税控收款机标准制定工作组成员,并成为中国第一家获得税控收款机生产许可证的厂家。
2000年8月,新大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此时,该公司生产的金融税控收款机已经成为中国第一大品牌。
李永恒案起诉书显示:2005年,为了在广东省推广税控收款机业务,新大陆公司副总经理卢杨经人介绍认识时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李永恒,求其帮助新大陆中标,李永恒答应帮忙。李永恒将卢杨介绍给时任广东省国税局征管与科技发展处处长刘新华,要求刘新华对新大陆公司的有关业务多加支持。
2006年2月17日,新大陆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收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的《中标通知书》,正式通知公司已中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税控收款机供应商供货资格及选型采购项目。
公告还称:该项目的中标将扩大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为公司带来一项新的利润增长点。按照当时中国的状况,最保守估计税控收款机的市场需求量在3000万台以上。除此之外,每年还将新增或更新数百万台,成功中标有利于打开税控收款机市场。
据起诉书描述:新大陆公司中标之后,卢杨两次给李永恒送钱,共计贿款30万元。但同年10月,因广东省税控收款机有关业务一直没有实际开展,卢杨要求李永恒撤回新大陆公司参加投标时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履约保函,李永恒交代刘新华办理。
新大陆公司披露的信息和起诉书内容可以相互映证。2006年公司年报中指出,当年加大税控产品市场拓展费用,因国家税控政策影响,当年本公司该业务未实现销售,而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关于涉嫌向李永恒行贿一事,新大陆公司某销售代表告诉财新记者:2006年虽然在广东省国税局中标,但之后由于国税局没有继续推广,广东的业务就完全停止。该公司之后历年年报均显示,该公司在广东地区的营收为零。
此次行贿的关键人物卢杨是新大陆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她已于2008年1月29日退休并辞去该公司副经理一职。资料显示目前卢杨是新大陆公司独董。
起诉书显示:包括新大陆公司在内,李永恒被控索取、非法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942万余元,港币65万元。
李永恒的律师为其进行了罪情辩护,辩护意见对索贿持有异议。律师告诉财新记者:李永恒主动供认了几笔钱权交易,有自首情节。
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新大陆公司今日开盘价为28.12元,报收26.99元,跌幅为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