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资质的谈判响应人(以下简称谈判人)参加谈判。
一、谈判项目名称、编号及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项目
1.2项目编号:HXZB-HN-160109
1.3招标范围:购置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装备(详细参数见谈判文件)
1.4质量要求:合格
1.5供货及安装周期:30日历天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谈判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3.3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3.1请于2016年2月 16日至2016年2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昌建金融大厦17楼进行报名。
3.2 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3谈判文件售价:10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及“二、谈判人资质要求”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五、谈判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
5.1谈判响应性文件递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2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白先生
电 话:0395-3561777
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95-335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