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日期:2016-05-30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委托,就出入境受理点设备购置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出入境受理点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BJJF-2016-219
二、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联系人:付处长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大兴胡同45号
三、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成志凯、蒙沫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8室
电 话:010-67117194
传 真:010-67173666
四、招标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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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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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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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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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式打印机(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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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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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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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式打印机(收费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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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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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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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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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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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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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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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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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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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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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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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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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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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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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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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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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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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像采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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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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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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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港澳台证件阅读机芯片阅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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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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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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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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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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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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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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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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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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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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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绘图电脑(含正版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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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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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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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注(卡式)自助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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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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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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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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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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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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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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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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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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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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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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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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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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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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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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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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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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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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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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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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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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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壹佰捌拾捌万肆仟伍佰元整(RMB1884500.00元)
五、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时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文件要求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
3、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七、招标文件售价:RMB200元/本,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7会议室。
九、招标公告期限: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7日
十、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后两项。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原件);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