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于洪区政府办公室于洪区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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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对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含街道)及教委系统办公物品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CG201612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1 办公设备耗材(硒鼓、墨盒等)、办公必备用品(纸张、笔墨等)、其他小型设备等办公用品(打印机、传真机、装订机等)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合法注册一年以上(含)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须具有办公用品或办公(电器)设备的原器件生产批发零售之一;
(2)如果投标人不是产品生产厂商,办公设备耗材类须至少提供六个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办公必备用品类和其他小型设备等办公用品类均须至少提供十个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06月13日起至2016年06月17日止
报名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8-C座(青年朗居)2405室
参加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购买人授权委托书、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等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招标文件于2016年6月13日起至2016年6月17日止在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始发售(工作日内早9:00-11:00;13:30-16:0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如需邮寄请另付50.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5日09: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于洪区三和大厦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机构: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8-C座(青年朗居)2405室
项目联系人:叶倩琳
联系电话:024-22954688 22953177
传 真:024-22953177
汇款行名:浦发银行沈阳浑南支行(汇款必须写此名)
帐 号:71160154740000326
账户名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箱地址:lnxinda@126.com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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