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 汪清县人民法院书式扫描仪、便携式打印机询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16zfjzcg0158
三、采购内容: 书式扫描仪( 2台)便携式打印机( 2台)(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2.92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 (和 /或经销 )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一次性全额付款。
七、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交货。 (超过本采购项目规定供货时间为无效投标)
八、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设备供应商应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质保期后为免费定期检修、终身维护,如需换件则按照所更换部件的价格支付相应费用。
九、质量保证:质保期为一年。
十、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十一、报价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 2016年 07月 08日至 2016年 07月 15日(每天上午 8: 30-11: 00,下午 13: 30-16: 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 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报价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0.04万元 (账号信息见第十四条) 。 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 (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二、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时间:
1、接受报价时间: 2016年 07月 19日上午 09:30— 10:00。
2、报价截止时间: 2016年 07月 19日 10:00。
3、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报价地点:汪清县汪清街东 392号县政府三楼。
十四、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 392号县政府三楼。
项目联系人:朴明子
联系电话: 0433-8813731
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帐 号: 22001687138055003399
十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 人民法院
联系人:穆峻秀
联系电话: 13704467449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