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执法视音频记录仪系统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T-RZCG2016-1278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1.标段划分: 一个包
2.采购预算: 45万元
3.采购内容:执法视音频记录仪系统;
本次采购包括以上产品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参数指标请查阅采购文件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所报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基于GA/T 947-2011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报价。
5.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五、获取询价采购文件
1.时间: 2016年08月02日至 2016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 0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时 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方式:现场领取,本项目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4.1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4.1.1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以来在供应商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下同);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08月05日15时00分至2016年08月0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四开标室
3.供应商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询价(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08月0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四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
联 系 人:厉志超
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
联系电话:0633-3665029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杜以娟 李帅
办公电话:0633-2227957 2227959(传真)
联系人手机:杜以娟13468331701
电子信箱:zb_duyijuan@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 银行账号:235104115327
九、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十、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