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兴国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委托,对城管执法记录仪项目进行了询价,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对其进行询价,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 : GZMC2016-XG-X079-1
(二)采购内容:
品目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一
|
城管执法记录仪(国产产品)
|
20
|
台
|
1 、外壳防护等级:执法记录仪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 GB4208-2008≥ IP67 要求。
2 、质量:整机重量(外接设备除外)≤
3 、外表面主体颜色:黑色。
|
56800.00
|
城管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国产产品)
|
1
|
台
|
1 . 外观结构要求:一体式设计,不需要依托 PC ,独立完成所有功能,设备正面有警徽标识;
2 . 同时接入记录仪数量:≥16 台;
|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 ) 询价通知书的购买时间: 2016 年 9 月 26 日 至 2016 年 9 月 28 日 (工作日内)上午 08 ∶ 30 —— 12 ∶ 00,下午 14 ∶ 30 —— 17 ∶ 30 ,在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 通知书 工本费 100 元 / 本,售后不退。
( 六)响应 保证金 :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 )须在询价的前一天 17 : 00 (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询价通知书。
(八) 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地点: 2016 年 10 月 8 日 15 : 00 (北京时间),询价地点: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询价会,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九)联系方法: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国县凤凰大道 89 号,工商银行办公大楼 7 楼
电话: 0797-5317190
邮箱 : mcztb2011@163.com
联系人:侯康
开户行:工商银行兴国县支行
户名: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1510207009022190940
采购人:兴国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地址:兴国县长兴路 23 号
联系人:
刘 先生
电话: 0797-5323135
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