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沁县公安局委托,对现场执法设备及刑侦办案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现场执法设备及刑侦办案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BKQXHW2016-02
三、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
四、供货地点:沁县公安局
五、采购内容: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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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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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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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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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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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者视频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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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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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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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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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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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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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采购范围、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价通知书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六、预算上限:388400.00元
七、参与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其以上资质;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9月30日工作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沁县湖滨花苑10号楼2单元201室)
3、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须携带以下资料,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询价小组最终认定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5)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人需提供社保大厅出具的参加企业社保证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书;
(8)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10)提供2015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11)投标截止日前报价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12)投标截止日前报价人最后一次纳税凭证;
(13)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1、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询价通知书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询价开标后评审时由询价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九、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即可领取询价通知书。
2、询价通知书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询价时间及询价地点详见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询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11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沁县湖滨花苑10号楼2单元201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沁县公安局
地址:沁县县城
联系人:兰先生
电话:0355-2216014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沁县湖滨花苑10号楼2单元201室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355-7027222
注:本询价通知书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