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其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6090079
二、招标内容:执法记录仪 1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7.49万元。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执法记录仪设备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且至开标之日止设立不低于一年(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双方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和截止时间以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自2016年10月28日起至2016年11月04日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541号网络产业大厦5楼)。
六、报名要求:
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录金州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218.25.154.170:8088)“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金州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外地投标人须提供的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原件(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双方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及上述相应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各一套,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6年11月17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受理区(7)(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11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第7开标室开标(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十、招 标 人: 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 博 电 话:0411-84347300-8282
传 真:0411-84359600
地 址: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541号网络产业大厦5楼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账 号:75031283000 5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