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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液晶显示器网上竞价公告

发布日期:2017-10-19  中国POS机网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核心提示受惠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网上竞价方式组织本次货物的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网上竞价。一、网上竞价邀请1.网上竞价项目的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售后服

惠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网上竞价方式组织本次货物的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网上竞价。
一、网上竞价邀请
1.网上竞价项目的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2.网上竞价公告时间:2017-10-18 14:51 ~ 2017-10-23 16:00
3.供应商报价时间:2017-10-24 09:00 ~2017-10-24 12:00
4.联系人:刘璐
5.联系电话:0752-2386328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单价上限(元) ¥1,000.00 预算金额(元) ¥2,000.00
需求1 商品
商品名称 数量 参数项 参数值
液晶显示器 2 尺寸 21.5英寸
面板类型 TN面板
幕比例 16:9
亮度 250cd/m2
背光类型 LED
动态对比度 5000000:1
分辨率(水平) 1920dpi
分辨率(垂直) 1080dpi
响应时间 5ms
接口类型 Displayport,D-Sub(VGA)
配件
服务
服务名称 参数项 参数值
服务模板 原厂直接发货到用户单位(出厂标签上注明用户单位全称)
所供货物必须在厂商官方网站上直接可以查询(非公开发售的特供机、专用机等)
成交供应商提供原厂点对点技术参数盖章响应表
所供货物由原厂工程师上门安装调试
成交供应商出具原厂供货证明原件
所供货物为整机原厂配件
质保期 2年
特殊需求
具有优化显示器的寿命技术,提供原厂盖章技术证明材料;要根据不同使用部门的领用时间,提供上门安装服务(不定期,要求当日到位);配3年保修卡,供应商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非本地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设立或委托区域内注册的服务机构提供维修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5天内交货并完成各部门安装调试。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
交货地点:广东-惠州市-惠城区-龙丰上排新联路3号(西湖大剧院管理处)
收货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璐/0752-2386328
货款支付: 验收合格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集中采购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需求(详见‘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在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上发布网上竞价公告。有意参加该网上竞价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网上竞价系统,在报价时间内按照网上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竞价。
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网上竞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3.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竞价项目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4.供应商应按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系统内嵌的报价格式填写报价文件。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5.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货物一览表”的需求,并严格按照网上竞价要求在报价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中对货物(如技术要求、详细配置)作出明确、实质响应,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6.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当为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网上竞价规则
1. 网上竞价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报价时间为3个小时。

2.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系统随机确定。

3. 出现下列情形的,网上竞价采购活动失败:
满足竞价需求的品牌不足2个或产品型号不足3个的,竞价失败。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集中采购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成交公告应包括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品牌、型号、价格等内容。竞价失败的,由集中采购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六、合同签订
采购单位应按照竞价成交公告确定的品牌、型号、技术服务参数、价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确认合同,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不得变更合同标的和合同条款内容。成交供应商应在送货同时或送货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盖章并送达采购单位。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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