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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公安局购置拜祖大典无人机录传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13  中国POS机网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核心提示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新郑市公安局购置拜祖大典无人机录传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新郑市购置拜祖大典无人机录传设备项目2、招标

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新郑市公安局购置拜祖大典无人机录传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购置拜祖大典无人机录传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6-65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需求:
①无人机实时监测系统,包含:主无人机飞行平台、高倍变焦镜头、热成像镜头、副无人机飞行平台、单兵无人机飞行平台、4G图传等;②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无人机勘查系统,包含软件和硬件两大部分,其中软件部分包括:手持端软件、 PC 端软件;硬件部分包括:无人机、手持操作端、 PC 操作端、便携式打印机、设备箱及配件等;采购数量共计 12套飞行平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含7个工作日)
8、质保期:整机质保3 年(提供备机及备品备件),要求接到报修后一小时内进行响应,并于第一时间到达保障现场。
9、质量要求:合格
10、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
11、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供应商经营范围内须具有民用航空器或民用航空器材或无人机的生产或销售。
3、投标人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当天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内容应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以作证据存档。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新郑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申请加入新郑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流程及提供资料,再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1)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须签字并盖章)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3)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半年以来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当天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内容应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7)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以作证据存档。
(以上所有材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 报名时间:2017年 12 月 12 日至2017年 12 月 19 日17:00止。
五、(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标书费500元/份;
2、缴纳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账为准。
3、保证金支付日期:2017年 12 月 12 日至2017年 12 月 19 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4、标书费支付日期:2017年 12 月 12 日至2017年 12 月 19 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标书费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且保证金、标书费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及标段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的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二)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网点号-105491000127)
银行账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支付账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账户)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 1 月 5 日上午0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新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郑市公安局
联系人:董警官 电话:18638195865
地 址:郑州市新郑市玉前路322号
代理机构: 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18103850778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38号37号楼7层7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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