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公布两张罚单,浦发银行济南分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警告并罚没36.52万元,华夏银行济南分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警告并罚没6.98万元。
近年来,在移动互联网产业的大力推动下,非银行支付业务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与此同时随之而来的,便是更有利、更严苛监管。最近,又有不少非银行支付机构因违规问题,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罚单。
监管新添数张罚单
在回顾2018年人民银行的监管处罚时,我们发现在不到2个月时间内,足足有10家机构受到到了处罚,下面我们就从最近公布的受罚机构开始,为大家细细盘点。
2018年2月23日,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处罚“警告一次,罚款7万元”。
2018年2月22日,瑞银信东营分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处罚。
2018年2月14日,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罚款3万元,对“存在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规行为”罚款3万元,合计罚款6万元。
2018年2月8日,青岛百森通支付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客户备付金”被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处以“责令限期整改,并处3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在2月14日公示四则处罚信息,首先分别是两家非银行支付机构,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和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两者分别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予以“责令期限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6万元、5万元。
其次分别是两家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两者分别因“违反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予以“给予警告”分别罚款5万元、6万元。
2018年才开始不到2个月,监管机构已下发了数张罚单,这也表明了未来随着监管的不断升级,支付牌照仍将会不断收紧。其实,从优胜劣汰的角度而言,只有更合规的机构才能在产业发展的成熟期、稳定期中立足,这也将是未来支付行业的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