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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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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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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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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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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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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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计算机实训室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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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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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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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货物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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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2%的扣除。
3. 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竞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供应商必须将竞标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8年4月11日08时30分前到达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户银行:桂林银行七星支行,银行账号:6600 1105 2605 6000 10】,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竞标保证金。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73-5812377
地址:桂林市漓江路6号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
项目联系人:吕工;联系电话: 0773-2536630;传真:0773-2536630。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