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环翠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侦办一起信用卡诈骗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严某经常利用信用卡到市区某国际贸易公司和市区某游艇公司申请的pos机刷卡套现。民警调查发现,这两台POS机都归支某使用,遂对支某展开调查。
经调查证实,2008年3月,支某在威海市区成立了一家游艇公司并申请了一台POS机。同年6月,支某便在互联网上发帖称其公司提供“信用卡服务”。不久就有信用卡持卡人登门,通过支某先虚构交易再用POS机刷卡消费套现,支某从中赚取套现金额2%~3%的手续费。涉嫌信用卡诈骗的严某便是她的常客。2009年5月,支某担心银联和警方追查,便报停了这台POS机。一个月后,曾在支某处套现过的刘某找到支某,将自己公司的POS机供其使用,并从中收取好处费。
根据金融机构的记录,警方发现,从2008年至今年4月份案发时,这两台POS机刷卡交易1000多笔,总金额为600余万元,支某涉嫌套现交易金额达100多万元。4月6日,办案民警对支某进行抓捕时发现支某已经潜逃,遂将支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并做其家人的思想工作,希望其督促支某投案自首。
6月27日14时,支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环翠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投案,主动交代了自己以虚构交易向信用卡持卡人提供套现服务,从中非法谋利的犯罪事实。
目前,支某已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依法刑拘,为其提供POS机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刘某正在抓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