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和林某交代,从去年开始他们就谋划用POS机套现的发财方法。去年7月份,他们在石狮灵秀镇租了一间店面,挂上几件新衣服,佯装要开店向银行申请POS机。银行工作人员经过考察后,最终同意给他们一台POS机方便经营。随后,他们暗地里开始帮他人套现。他们交代,开张后“生意”一直“火火红红”,四个月内,他们总计帮他人套现600多万元。一般情况下,每次套现后他们就能得到1.2%左右的抽成,除去交给银行的手续费,他们净“挣”5万多元。
从今年初开始,石狮公安局经侦大队的民警开始对他们展开侦查,两人很快警觉,便把POS机转移到其他地方,服装店在4月份也关门大吉,随后便逃之夭夭。两人于近日向石狮公安局投案自首,目前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