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大队全警投入、全力以赴,以侦破大案要案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加强线索的收集研判,特别是加大对涉银行卡犯罪的投入力度,采取超常措施,攻坚克难,严厉打击涉银行卡犯罪,全力营造健康有序的经济环境。
6月12日下午,经侦大队在工作中掌握到线索:2013年年底以来,惠来县惠城镇陈某遂利用某食品购销部的名义向惠来县工商银行申请使用销售点终端机(pos机),为持有银行信用卡的客户套取现金。经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该线索进行深度经营,全面掌握证据。6月16日11时30分许,经周密侦查,经侦大队在惠城镇将陈某遂(女,47岁)、吴某添(男,47岁,均为惠来县惠城镇人,两人为夫妇)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当场查获POS终端机3台、银行卡104张及银联签购单一批。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遂与其丈夫吴某添交代:将POS机放置于其经营的惠城镇某饮料贸易部,供持有银行信用卡的客户套取现金,他们从客户交易的每笔现金中收取1%的非法收入;陈某遂还交代自使用POS机以来已进行100多万元的现金交易等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上述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