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海检宣 为非法赚取中间差价,父子俩铤而走险,利用POS终端机替客户刷卡套取现金千余万元,日前被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郭氏父子提起公诉。
郭某之前在某地替人打工时,学会了利用POS终端机替客户刷卡套取现金的一系列流程,于是就打起了信用卡套现买卖的主意。听了儿子的“致富”想法,郭父欣然同意,还以高利息向朋友借了40万元给小郭经营。
有了运营资本,郭某甩开膀子开干。他先通过老乡找到代办POS机的人,以亲戚的名义购买2台POS机终端和在收单银行办理了银行卡,并委托厂家印制了银行卡套现代还款的宣传卡片及贴纸。而郭父则以自己名义在海珠区某大厦租用了房子,作为经营地点,并负责在广州的昌岗路、江南大道、宝岗大道等地方四处派发卡片及贴纸,等待有需要的客户与郭某联系。
接到客户电话后,郭某会让他们到所租用的房子内用POS机为其刷卡套现,并由郭父接待,每次套现的手续费是按刷卡金额的0.8%至1%收取。后为扩充业务,郭氏父子另外租了房子,添置了11台pos机。当遇到有客户需要大额套现而资金不够时,郭某就通过借短期高利贷周转。除了为客户刷卡套现之外,他们还代客户还款。
民警在经营场所抓获父子二人时,搜出13台POS机,2台手提电脑,工作手机6部,银行卡、宣传用的卡片、U盘、用过的银行凭单、记账笔记本等一批。根据交易明细,郭氏二人非法套现共计人民币10245566.28元,获利约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