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周转:POS机套现信用卡350万元
使用信用卡的人,想必对信用卡先消费后还款的功能并不陌生。使用信用卡相当于向银行贷款,卡内不需要有存款,持卡人在信用卡额度内刷卡消费后,往往也不必立即还款,只要在银行设置的还款到期日之前还清一个账单期限内的款项,就不需要多余支付1分钱利息,这段消费和还款之间的空档被称为免息期,根据银行不同最长可达56天。而假如需要从零余额的信用卡里提取现金,则需要支付高昂的手续费和即刻生效的利息,且只能取出占信用额度50%的现金。所以,一般情况下,除非情况紧急,很少有人采取取现这种不划算的方式使用信用卡。但有人却想要钻免息期的空子,将信用卡的钱左手出,右手进,达到“无息取现”的目的。
在蓬莱市银联、银监会等部门的协助下,办案人员首先对搜查中扣押的POS机交易记录进行调取,发现这些POS机都是通过网络办理的,所对应的网络平台处于隐秘状态,一时无法获取相关数据。办案人员又使用个人银行卡在机器上进行消费,却发现信用卡交易记录也无法显示该笔交易的对应账户。
POS机资金去向成谜,办案人员随后转变方向,对扣押的十余张信用卡交易记录进行了调取。这些信用卡,透支额度最大的达50万元。在比对信用卡的交易记录后警方发现,大部分信用卡都在蓬莱某装饰材料商场内消费过,且使用频繁,数额较大,而该装饰材料商场的法人正是刘某本人。
自己刷卡给自己用,这确证了警方之前的怀疑。经调查,为生意使用资金需要,躲避借款利息,刘某自2013年5月至2014年9月利用自己的POS机虚构交易,套取现金达350余万元。蓬莱市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10月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批准逮捕,现此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拒认罪:辩称提现受银行客服误导
通过审讯,刘某虽然交代了使用自己以及亲友信用卡在自家POS机上虚构交易套取现金的事实。但同时,刘某提出,在他信用额度较大的信用卡中,有一种某银行的信用卡,该信用卡没有免息期,相当于自己使用POS机套现的行为没有给银行造成任何损失,没有造成社会危害,故不应该认定为犯罪;还有一种某银行的信用卡,银行部门客服人员在电话中明确答复可以使用POS机提取现金,刘某辩称,是银行的这种解释给他造成了误导,其造成的后果不应由他承担。经过调查,上述情况真实存在,给办案人员对犯罪数额的认定造成较大困扰。
但办案人员在分析后认为,刘某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套取现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追究的是其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刘某自称没有造成社会危害,但其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本身就已扰乱市场秩序,已经对社会造成了危害。同时,其实施的POS机套现行为,与银行发行信用卡的使用性质无关,追究的是POS机机主的套现责任。
有缺陷:取证难,法律规定期限不明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罚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信用卡套现本质特征就是通过欺骗方式将信用卡内的授信额度直接转化为现金套取出来。
《解释》随后又对信用卡套现具体裁量程度做出界定:“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但蓬莱市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则认为,虽然虚构交易数额可以查询,但因为此类信用卡往往已经归还过,后又进行套现刷卡,很难查找到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的证据,且逾期不还的期限是多少,法条也没有具体规定;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也较难认定,是否逾期不还才属于造成的损失?法律并不明确。
须警惕:使用正规渠道安装POS机
在办案中,蓬莱警方发现6台刘某通过网络购买的POS机,外观上与通过银行获得的正规POS机没有什么不同,但这些POS机资金处理平台处于隐秘状态,无法获取相关数据。警方无法查找款项去向,刘某自己也知晓这些POS机存在风险,所以大金额的套现从未使用这些来路不明的POS机。
记者询问中国银联全国客服电话95516,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申请POS机有三种渠道:一是通过银联商务95534提出申请,二是向银行申请发放,第三则是通过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提示,通过第三方机构购买POS机时需要确认该机构是否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通常简称为“支付牌照”),记者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现全国目前已经获批的第三方机构共有269家。
对此,蓬莱经侦还特别提醒商家使用正规渠道安装POS机:“以往出现过有不法分子通过POS机获得商户交易款后卷款潜逃,使商户蒙受巨额损失;而因为这类POS机渠道不合法,对商户身份审查不严,打印出的消费签购单上的商户信息极有可能是商户伪造的,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难以提供证明真实交易情况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