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客人 | 请登录 | 免费注册 |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资讯 » 其它资讯 »

小心!谎称POS机升级骗钱!

发布日期:2015-03-27  中国POS机网

pos机要升级但刷卡额度不够

在武平县某单位上班的肖先生,也曾被钟某骗过。2012年6月底,肖先生的一名同事托他帮忙一件事情,“他说,他有个朋友(即钟某)的POS机要升级,但是刷卡额度达不到,叫我过去帮忙刷卡完成额度。”

一开始,肖先生拒绝了同事的请求,并表示信用卡不能用于套现。后来,经不住同事的请求,肖先生便答应了此事。在同事的陪同下,肖先生在钟某的pos机上刷卡套现24000多元,钟某当场表示会在七天之后将钱还给肖先生,“七天过后,他(钟某)给了我15000元,过了3天,他又将剩余的钱还给我。”

拿回钱之后,肖先生本以为此事就已结束。然而,2012年8月初,钟某又找到了肖先生,请求帮忙刷卡完成额度。这一次,肖先生在钟某的pos机上刷卡套现19000多元,和上一次一样,钟某承诺七天后将钱还给他。

与上一次不一样的是,七天过后,肖先生没有拿到钱。“我打电话问他,他说最近资金紧张,缓几天就给我。过几天我再打电话问他,他说要还银行贷款,过一段时间给我。”肖先生告诉记者,他曾多次联系钟某,希望可以早日拿回钱,其间,钟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到了9月3日晚上,刘先生再打电话给他时,发现电话已经关机。第二天,心急如焚的肖先生经过打听后才知道,钟某已经“失联”了。

据刘先生和肖先生介绍,包括他们在内,钟某先后骗取了10多人共计50多万元,事件发生后,他们曾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2014年12月,钟某被抓捕归案。

律师

该行为已涉嫌诈骗

3月23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福建汇才律师事务所兰子禄律师。

关于店铺转让,这在日常生活中并不陌生。对此,兰子禄律师表示,刘先生作为承租人,首先应该明确店铺所有人即出租人是否系钟某,在保证其有处分权的前提下进行店铺转让。否则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刘先生要求退还定金时,钟某曾将刘先生手中的收据收回,并给了刘先生一张借条。对此,兰子禄律师表示,借条与定金为不同法律关系。他解释说,借条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同时,《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然而,钟某与刘先生之间并不是实际借贷关系。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兰子禄律师还提醒,信用卡套现规避了银行设定的取现费用,干扰了银行的正常业务,大量不良的贷款造成金融秩序中的不稳定因素,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危害极大。信用卡套现存在诸多隐患,持卡人信息可能被套现者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影响金融秩序;为盗窃卡、抢劫卡套现提供了渠道。套现者和情节严重的持卡人,都涉嫌非法经营罪。

此外,兰子禄律师表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钟某通过虚构事实,让受害人作了错误处分自己钱财从而达到自己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其行为已涉嫌诈骗。
 

打赏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站会员、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图文推荐

您在本栏的历史浏览
热门资讯

中国POS机行业权威门户网站 引领行业发展


微信号:pos580com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诚征英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版权所有:POS机网 北京瑞纪华人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证060984  |  京ICP备07503063号

联系电话:010-51658061 E-mail:bjsale#pos580.com(请把#替换成@)在线QQ:841617225

站所有信息均属本站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地址 域名:www.pos58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