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百货生意的一对夫妻为挣更多的钱,通过自己的p0s机为他人非法套现1000余万元。目前,夫妻俩已被河东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6月16日,在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经营百货超市的刘某看到民警到来,表现得很是惊慌。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临沂中心支行将一起信用卡套现案件移交给经侦大队,某百货超市涉嫌利用pos机非法为他人套现。民警闻警即动,前往侦查。在刘某收款台的抽屉里,民警发现30余张不同姓名的信用卡和一些套现后留存的“消费记录”。刘某说,这30多张卡都是别人放在这里“养”的,即他帮卡主频繁刷卡还钱,然后快速提高信用卡额度,而他则从中赚取一定的手续费,一般1万元里抽取60-80元不等的手续费;同时,他还帮助那些急需用钱的人套取现金,收取的费用也是1万元里抽取60-80元不等的手续费。
据警方了解,刘某今年47岁,之前开了一家百货超市,并向银行申请了一部可以刷信用卡的POS机,之后不断有人问他是否可以刷卡套现。夫妻俩觉得这是一个“商机”,自此,两人就干起了这非法经营的勾当。
据刘某交代,自2013年3月份以来,夫妻二人利用其名下的百货超市为他人非法套现1000余万元,获利数万元。目前,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夫妻二人已被河东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经侦大队民警介绍,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违反国家规定,使用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套现金额达100万元以上的属情节严重,应以非法经营罪处罚。(陆飞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