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峤一店主夏某专门做信用卡的业务,收取一定的手续费。3月9日,温峤镇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将正在为“客户”服务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夏某抓获。
“我是正经做生意的,只收取一些服务费。”夏某觉得自己冤,不过是替“客户”办些手续。
民警听了“天真”的话语无语,带夏某回所里调查,并好好普普法。
据了解,夏某向办理pos机的第三方申领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7台,在没有开展任何实际业务的情况下,专门用pos机为他人信用卡刷卡套现。
夏某,男,现年29岁,温岭人。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期间,夏某在温岭市温峤镇经营一家信用卡服务店,为他人刷卡套现500多万元,从中获利40000元左右。
据办案民警介绍,各家银行的信用卡一般都有免息还款期,最短有25天,最长可达到56天。夏某利用“免息期时间差”为“客户”套现金额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并从中收取套现金额的手续费。
目前,夏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温岭市公安局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