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赚取手续费,40岁的湖南吉首女商户王某利用店内3台POS机,多次帮人套现,金额达390余万元。直到10月26日,她被警方带走时,还一脸茫然。
10月中旬,吉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吉首市金融办、工商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家位于人民路附近的快递代办点,有利用POS机进行信用卡套现的嫌疑。该店门头招牌上,甚至标示有“信用卡套现”的字样。让民警颇为惊讶的是,该店女老板竟不知道用pos机套现信用卡违法。
据悉,今年3月份,王某开设了这家快递代办点,主要经营烟酒礼品回收等。听说帮人用POS机进行信用卡套现,可收取一定手续费,王某便在店里准备了3台POS机,并四处向人宣传可以帮助套现。时间一长,王某店里可刷卡套现的名声逐渐在附近传开来,来王某店内套现的,多是熟人。
警方和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从今年5月份起,至9月28日,按照套现金额的0.5%~1.5%的比例收取手续费,王某共为多人套取现金390余万元,其获利2万元左右。
目前,因涉嫌非法经营,王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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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POS机套现?
1.简单套现。即非法经营者以销售商品的名义将持卡人的信用卡在POS机上刷卡,然后直接向持卡人支付扣除手续费后的刷卡金额,次日再从银行收取“货款”的方式。
2.“以卡养卡”套现。即非法经营者利用多张信用卡的不同还款时问,通过循环刷卡套取现金、让持卡人占用透支款而不断“赚取”刷卡手续费的行为。如用B信用卡的信用额度去还A信用卡透支款项,用C信用卡的信用额度去还B信用卡透支款项等。
3.翻倍套现。即非法经营者利用部分信用卡的分期付款功能,通过POS机套取超出信用卡信用额度几倍的现金给持卡人,以“赚取”高额刷卡手续费的行为。不少银行的信用卡除有基本信用额度外还附加有分期付款额度,持卡人可以通过先后使用“分期付款额度”和“信用卡信用额度”在POS机上刷卡透支消费。非法经营者利用这一功能,可套取等同于“分期付款额度+信用卡信用额度”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