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5日,高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电话举报称:育红街有人利用POS机非法套现。民警出警后当场发现pos机20多台,并随即将案件移送经侦大队调查,经侦大队迅速查明案情,侦破了此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朱某于2015年底萌生了代他人还信用卡从中挣钱的想法,先后以某超市、某名店等商户名义购买POS机30余台。随后,朱某与妻子张某、姐姐朱某芳一起从事代还信用卡业务,每帮还1万元收取90元左右不等的手续费。三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共代还信用卡五百余张,利用POS机非法套现3000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9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张某、朱某芳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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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套现分为经营者一方和持卡人一方。根据我国法律,经营者一方情节严重的,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作为恶意套现的另一方,持卡人若通过商户套现后无法偿还款额的,属于恶意透支,会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