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发布办理大额信用卡的信息,再以收取开卡费、激活费、验资费为名行骗,不到七个月时间内,诈骗13个省区市120余名受害人500余万元。2月11日,民警将涉嫌电信诈骗的7名嫌疑人押解回巴州焉耆县。
“我在网上办理信用卡时被骗了1.71万元。”2016年11月29日16时许,家住焉耆县的丁先生向焉耆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警。
47岁的丁先生说,由于急需用钱,2016年11月22日,他在网上搜寻办理信用卡的信息,搜出一网站后,在上面填写了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信息。
“丁先生,我看你在我们行申请了办理10万元信用卡的信息。”在网上填写完信息不久,丁先生便接到了一位自称某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电话中,丁先生被告知要缴纳300元的开卡费,丁先没有多想,便打给了对方。
一周后,丁先生收到一封信,信中有所办理的“信用卡”还有如何激活等内容,信上留有银行卡的密码及一个电话号码。丁先生根据对方提供的网址,在网上输入卡号、密码后发现银行卡未激活,丁先生便拨打电话咨询,被告知要缴纳2000元的激活费。
打了2000元,看到信用卡仍未激活,丁先生再次打电话询问。被告知:“你办理的是10万元的大额信用卡,我们要看你有没有还款能力,你先打1.5万元的验资费。”
丁先生说,由于此前打了300元的开卡费,打验资费时实际打了14800元。他说,打完验资费,对方还要打钱,意识到上当受骗便报了警。
焉耆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介绍,通过对涉案账户资金流调查发现,嫌疑人均在内地,便派员前往内地展开调查。通过70余天,辗转北京、湖北、浙江等地,2017年1月14日、2月8日,他们将涉案的7名嫌疑人抓获,并缴获3个POS机和43张银行卡。
“7名嫌疑人均为男性,6名是湖北孝昌县人,一人是江西赣县人。”民警说,嫌犯年龄最大的28岁,最小的20岁。
民警介绍,作案时,嫌犯会先在互联网上发布办理大额信用卡和贷款业务的信息,诱使受害人填写个人信息,受害人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后,嫌犯便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收取开户费、激活费、验资费为名实施诈骗。“为使受害人相信,骗子还专门制造了假的银行卡寄给受害人。”
“抓获的7名嫌犯中,有人专门负责买卖银行卡,有人专门利用pos机洗钱、转移非法资金,有人专门负责取款。”民警说,为逃避打击,嫌疑人转移资金银行卡全是买的,其买一套卡价格400~500元(一套卡有四张银行卡)。
据了解,从2016年8月份起,涉案的7名嫌疑人先后骗取涉及新疆、西藏、甘肃、内蒙古、广西、山东等13个省市区近120余名受害人,涉案资金达5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朱某等7人已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在申请办理信用卡时,应该银行指定的官方网站,如无法确定网站的域名,最好到营业厅办理,以防登陆钓鱼网站;申请办理信用卡时,银行不会收取开户费、激活费、验资费等费用,如有人要求缴纳费用,应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