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1月21日,吴先生QQ弹出消息说他中了二等奖,他随即就在网站上填了下个人信息。过了两天,吴先生接到一通电话,称因没有按时支付保证金领取奖品,现已经被对方告到法院,想和解的话需支付5500元。吴先生于是通过农行给对方转了5500元。转好后,对方又称还需支付6000元的税。此时,吴先生发现自己受骗了,11月24日至奉贤公安报案。
经公安机关调阅银行监控,查询吴先生钱款去向,民警于12月19日在海南海口市将犯罪嫌疑人冯某、戈某抓获。
据冯某交代,他原本专门代理手刷pos机,后认识诈骗团伙的发哥(在逃),开始合作。诈骗团伙将搞来的银行卡给冯某,卡里会进来黑钱,冯某、戈某等人就通过自己的POS机将钱刷到自己及朋友的银行卡上,再通过银行卡将现金取出。冯某称帮诈骗团伙套现35万元,其中发哥提成4%,冯某、戈某拿2%,俩人负责提供POS机并将黑钱多次转出,蒙某、洪某各拿1%,俩人负责记账与联系发哥。
冯某等4人明知是诈骗团伙的黑钱,仍采用POS机转账的方式帮助他人套现。近日,奉贤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4人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