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我市和吉林、浙江的7名男女,租下杨家坪步行街一处办公室,并从河北租来7台pos机,在短短半年时间内,他们就通过在网上发帖“帮人信用卡套现”,违法帮人套取现金2700万元,半年赚手续费10多万元。
12月3日,经九龙坡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九龙坡区法院一审宣判,主犯胡伟杰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另一被认定为主犯的周波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7万元。其他成员则被判处缓刑。其中,牵线搭桥的翁静被免于刑事处罚。用POS机虚构交易,按非法经营罪惩处。记者 唐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