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宁夏固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外发布,经过一年多努力,民警跨8省市区行程10万余公里,将固原经济开发区“1 12”特大诈骗案主要嫌疑人朱某成功抓获押解回山城。
据办案民警介绍,以朱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POS机“刷卡退货”进行诈骗。2015年12月,通过网上招募寻找pos机,朱某和吴某某在西安会面,先后“刷卡退货”10余次,“刷”走固原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营业部资金232余万。
银行每天被刷走近20万元
2016年1月12日,固原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接到固原农村商业银行报案,称银行发现账面损失232万元,经核查资金由开发区营业部办理的户名为周某某的POS机刷出。
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巨大,作案手段新颖,引起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刑侦、经侦力量成立“1·12”专案组展开调查。
专案组民警遂传唤了周某某。据周某某交代,2015年12月7日,他将一部POS机借给固原市的杨某使用,并提供了他与杨某签订的借用合同。警方再传唤杨某,杨某供述,2015年12月初,他在微信聊天中认识了自称姓周的男子,该男子炫耀自己有办法用POS机刷卡赚钱且不违法,让杨某弄台POS机合伙赚钱。
2015年12月12日,杨某带上从周某某处借的POS机到西安“派”酒店,与另一姓周的男子见面,并将该POS机交给周某使用。2015年12月17日至12月31日,周姓男子用周某某的POS机连续多次刷卡,共套取银行现金232万元,平均每天刷走近20万元。
网上招募POS机疯狂盗刷
警方抓捕周姓男子的行动迅速展开。民警赶到西安调查后,只掌握了周姓男子的微信号再无其他线索。民警没有气馁,通过反复对周姓男子微信号排查,获取了一个浙江台州的手机号码。此时已临近春节,民警果断赶赴台州排摸,核查到该号码机主为台州市男子周某芝,确定其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6年3月7日11时,专案组民警和台州警方联手在台州市温桥镇将周某芝抓获,周某芝交代了其用周某某的POS机套取现金的犯罪经过,并供述套取的现金是别人用银行卡转走的,此人的情况他不清楚。经过调取监控录像,民警确定了武汉市男子刘某是转走现金的嫌疑人。
3月10日凌晨2时许,在武汉警方支持下,民警在武汉市一出租房内将刘某抓获。刘某交代了他将套取的现金大部分通过自己的卡给别的账户转了出去,自己获得了10万元“提成”。
民警经过对涉案资金的追踪,和对已到案犯罪嫌疑人的审讯,逐步摸清了一个在网上招募人员,用他人身份证在银行开户、租用POS机诈骗的犯罪团伙,到案的嫌疑人都是团伙中的“小喽罗”,而真正的幕后黑手并无人知晓。
警方蹲守1个月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
在固原市公安局支援下,专案组经过对刘某、周某芝等人的落脚点和活动轨迹进行追踪,最终锁定了山东单县男子吴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其有可能就是警方苦苦寻找的团伙头目。11月16日,被上网追逃的吴某某在河南落网。
经对吴某某审讯,推翻了专案组的判断,吴某某并非“1.12”案件的主要头目,他只是团伙头目的亲信。吴某某交代,他和团伙头目一起做过几起案,但不知道其姓名,一直称呼其“大哥”。吴某某也曾试图摸头目的底子,并在二人酒后查看其随身物品,但并没找到有价值的身份信息。
一次次追踪,一次次抓捕,但团伙头目一直深藏不露,他出门用假身份证、打电话用虚拟号码,致使团伙成员谁也不知他的姓名,也不知道他的活动踪迹,使案件一次次陷入僵局。
专案组梳理案件后,民警通过工作获得一条重要线索,2016年10月28日至29日,疑似团伙头目从山东济宁要去河南许昌,并于29日凌晨1时许下高速。民警很快查询到,下高速的嫌疑车辆是由山东菏泽人孙某某驾驶的,孙某某说,10月28日有一男一女通过滴滴打车约的他的车。民警调取滴滴公司话单,发现叫车的手机号码系王某某持有,并与疑似团伙头目联系紧密。
得到这一信息,民警跟踪找到了疑似团伙头目和其女友王某某的租住点——洛阳市丽春西路一小区的住宅楼。
今年3月23日,专案组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民警在嫌疑人租住的小区附近守候30余天。4月26日10时许,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抓获,在其家中搜出多张银行卡、手机卡、POS机等作案工具。
据犯罪嫌疑人朱某交代,他曾办过公司,因经营不善公司倒闭了,他想到了可利用POS机“刷卡退货”进行诈骗。2015年12月,通过网上招募寻找POS机,朱某和吴某某在西安会面,先后“刷卡退货”10余次,“刷”走固原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营业部资金232余万,吴某某分走60余万元,朱某某将140多万元除购买一辆宝马车外全部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等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