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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pos机替人非法套现超百万 被判拘役5个月

发布日期:2017-06-06  中国POS机网  来源:腾讯网
核心提示为赚取刷卡手续费,男子袁某竟用POS机以虚构消费的方式刷卡套取信用卡额度内钱,替人还卡债。日前,富县法院公开宣判了该起案件,被告人袁某被判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违法所得的6千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为赚取刷卡手续费,男子袁某竟用POS机以虚构消费的方式刷卡套取信用卡额度内钱,替人还卡债。

日前,富县法院公开宣判了该起案件,被告人袁某被判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违法所得的6千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犯罪工具pos机7台、苹果手机iphone 5S及笔记本,依法予以没收。

2015年,被告人袁某得知利用POS机刷卡可套现还贷,便从西安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处购买了一台POS机,套现还自己信用卡的透支款。

2016年6月份,被告人袁某陆续从网上购买了六台已设置好使用商户的POS机,通过朋友圈,向朋友介绍宣传拉客户,用POS机以虚构消费的方式刷卡套取信用卡额度内钱款替人还卡债,以收取刷卡手续费赚钱。

截止2016年12月8日,被告人袁某用POS机先后向五十个持卡人的八十二张信用卡提供了“养卡”服务,共收取手续费6000余元,养卡还贷交易金额达1243491.73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从事套现、代还信用卡业务,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被告人袁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袁某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且积极主动上缴违法所得,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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