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李某交代,从去年初,他在建新东路开起了健身俱乐部,为便于客户消费,他申请了一个POS机。但开业一个多月来,俱乐部生意一直不好,此时一位健身客户称自己急需用钱,向李某提出用自己的信用卡在李某的POS机上刷卡套现1万元,并给李某200元的手续费,李某见有利可图,便一口答应。
第一次成功套现后,李某发现这是个赚钱的好方法,便开始做起了帮持卡人套现的“业务”,每次收取1.5%~3%不等的手续费。为了避免过多的套现引起银行的怀疑,李某又以俱乐部的名义再申请了一台POS机,并让在菜园坝开摩配门市的朋友杨某也和他一起来“做业务”,他每单业务给杨某返点0.5%。近一年来,他和杨某的3台POS机共帮他人套现500多万。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李某和杨某的交代,目前警方已经查实的涉案金额已有110多万,涉及12名持卡人,20多张信用卡。
据了解,目前李某因涉嫌非法经营已被警方依法逮捕,杨某则取保候审,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作者:张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