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9日,江阴璜塘派出所接辖内居民报案,称其未遗失的一张借记卡于同年11月13日在湖北被他人取走7万元。经对受害人消费记录分析梳理,发现其于同年11月5日在无锡市某饭店用餐时曾使用该借记卡消费。该局经侦大队迅即对该饭店展开调查,发现同年10月9日,一自称刘辉的人通过互联网获得该饭店转让信息,在支付4万元转让费后,以饭店名义向银行申领了1台pos机,仅经营了一个月即悄然离开。警方综合研判认为,该饭店可能为信用卡信息侧录点。
据此,经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派员赴湖北麻城调取嫌疑人取款录像,发现取款人员头戴有前檐的耐克帽和大口罩,刻意回避其面貌特征。办案人员调取了POS机交易记录,发现有50余笔刷卡交易,犯罪嫌疑人先后使用的11张封面均为白色的银行卡与该饭店POS机上刷卡消费记录一致。初步认定,该饭店具有非法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再制作伪卡实施诈骗犯罪的嫌疑。随后,专案组经过近10天侦控,发现该犯罪团伙成员分别在安徽合肥和湖北襄樊两地落脚。2011年1月18日下午,在两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专案组兵分两路,同步行动,一举抓获桂某、杜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
目前,桂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