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某税务局在深入某市场进行户籍核查中发现,新近办理税务登记的20余户纳税人所登记的生产经营地址并不存在,后经确认,上述纳税人并未与市场方签订过任何店铺摊位租赁协议,即其在新办税务登记时提供的是假合同。经调查了解:上述“经营户”支付“办证公司”2000元左右的费用,由“办证公司”一手包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户”的目的在于随后可据此申请办理POS机,进而实现非法“套现”。宁波市近日告破的一起最大pos机套现案中,嫌疑人即假装开店骗取银联POS机,开设地下“银庄”,进而实现非法套现逾亿元。
《税务登记证》作为申请办理POS机的必备要件之一,是近年来编织社会综合协税护税治税网络的新颖举措,更是加大税源监控力度的重要手段。但是银联方面对POS机的管理“重生轻死”,即经营户申请POS机时需要《税务登记证》,但《税务登记证》已失效却仍可继续使用POS机。此外,税务机关在核发《税务登记证》时,对经营户办证动机和登记资料真实性的审核难度较大,为“骗证套现”留下可乘之机,《税务登记证》反被不法分子利用,严重扰乱了正常金融秩序和税收征管秩序。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税银之间的信息共享及协作机制,实时监督,从源头上遏制POS机非法套现犯罪行为。目前全国税务机关基本建立了税银平台进行自动电子扣款,具备和银行联网的硬件网络设施条件。需在软件设计中增加在许可范围内对已经申领POS机的用户进行税收违法情况的实时监督。一旦发现纳税人有税收违法行为,马上限制该用户的POS机使用权利。
二、整合、完善商户信用记录,以加强对非法套现的预防。对于《税务登记证》已经失效或已办结注销税务登记手续的经营户,应及时停止其POS机的使用,并在信用记录中登记,以防后续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