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警方在一起普通的电信诈骗案的追赃过程中,发现四名犯罪嫌疑人竟通过POS机套取诈骗款100多万元。近日,洪山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杨某、王某、李某和李某某各有期徒刑八年、一年六个月、三年和两年六个月。
“猜猜我是谁”冒充领导骗走2万元
2015年10月24日,洪山区一男子在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用十分熟络的口气说:“韩某某,明天来我办公室一趟。”
韩某某问对方是哪位,对方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我的声音你都听不出来了?”因为被直接叫出了姓名,韩某某思索一番后,判定可能是某家单位的领导,他于是答应第二天去见“领导”一面。
第二天一早,在去“领导”办公室的路上,“领导”再次打来电话,找韩某某借款2万元,让其汇到指定银行账号。碍于情面,韩某某不好意思多问,当即将钱打入指定的银行卡内。等韩某某赶到“领导”办公室后才发现自己被骗了,随即报警。
2万元在广州被人用POS机套现
警方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确定这是一起名为“猜猜我是谁”的电信诈骗案,查明受害人资金去向:韩某某的2万元分3次,通过2台pos机刷卡消费被转移走,刷卡地点是广州。民警赶到广州调查发现,转移电信诈骗赃款的3部POS机都是虚假登记注册。
洪山民警在广州抓获两名嫌疑人王某和李某。两人交代还有一名同伙李某某,三人是河南老乡,均为一个叫“阿杰”的上线刷卡套现洗钱。第二天,民警在广州海珠区仑头村立交桥下,将李某某和阿杰抓获,在摩托车的座板箱里搜出了136张银行卡和7部POS机。
经查,136张银行卡中的一笔资金流向显示,系转走报案人韩某某现金的银行卡。
7台POS机4个月内套取赃款100多万元
经查,“阿杰”真名杨某,他刚开始借酒装醉,后来其他三人口供一致,才承认自己帮助电信诈骗团伙利用POS机转移销赃资金的事实。
经查,王某、李某和李某某的POS机都交给杨某管理,每天他们约好在一隐蔽处所“开工”,杨某接到上线电话后,就立刻让李某某和王某、李某三人,找出相应的刚汇入赃款的卡,在POS机上消费刷卡,把赃款转移到POS机账号上,半个小时或1小时内就转入一大笔钱,1小时后由李某负责去银行提现。李某将现金拿回来交给杨某,杨某再将钱汇出。每天汇款最少有3000元,最多达6万元。
王某、李某和李某某事后交代,他们是为了赚提成才提供POS机给杨某用,基本上每刷一笔,杨某给他们两个点的提成,实际上杨某并没在他们的POS机上刷卡消费,至于这些钱哪里来的,他们也不清楚。经查,7台POS机共完成套取赃款达100多万元。
据此,法院判定四人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杨某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巨大,妨害信用卡管理,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应当数罪并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