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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人吴某曾因抢劫犯罪被判刑,2005年出狱后与妻子一起经营五金产品。2009年1月,他从朋友处得知利用pos机替他人套现能赚取手续费,便谎称经商需要,向银行申请了1台POS机。随着“业务”不断做大,他又先后置办了4台POS机,做起了无本万利的“生意”。截至案发,吴某共为他人刷卡套现2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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