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无业人员,用一个pos机,一年时间套现近3亿元。昨日上午,该案在南京下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四被告人被以“非法经营罪”起诉。
主犯颜某今年36岁,2009年3月,他购买一台pos机,并以“高邮市筱莹小五金经营部”的名义从事“信用卡套现业务”,通过返点获利。据颜某介绍,客户若持卡刷1万元,则给其9900元,自己从中获利100元。颜某还与同做此类“生意”的杨女士联手,双方交换pos机终端使用,掩人耳目。2010年4月,因小五金店交易异常,颜某使用的pos机被POS机发机行强行撤户。经查,颜某等人在一年时间内共套现近3亿元,由于此案案值巨大,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