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认为,总行在新疆安排两项试点工作,是对新疆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作为试点行一定要全力做好工作,扎实推进各项试点业务顺利进行。乌鲁木齐中支牵头自治区金融办、辖区各商业银行、中国银联新疆分公司等19家单位成立新疆辖区金融IC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小组和实施小组三级组织机构,全面负责辖区金融IC卡应用工程的规划、组织协调以及部署实施等工作。同时,成立新疆社会保障卡建设领导小组,由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公安厅、发改委、监察厅、民政厅、卫生厅等12家成员单位参加,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使试点工作规范有序,乌鲁木齐中支以制度为先导,建立金融IC卡应用工作监督检查机制、金融IC卡工作归口联系制度、金融IC卡工作督办机制、金融IC卡工作报告机制、金融IC卡工作考核机制、金融IC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金融IC卡工作约谈机制7个专项工作机制。同时利用新疆金融业信息交互平台加强信息沟通、问题反馈、经验探讨及交流,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及纵横结合的信息交互平台有效确保了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
与此同时,制定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一是制定新疆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工作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从行业合作的角度明确了金融IC卡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及各方职责。二是出台金融社保卡建设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确定了基本原则、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统一规范了金融社保卡的业务管理流程。三是制定金融社保卡建设方案,专门邀请有关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论证,为工作的具体开展奠定了基础。
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将组织专项培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作为试点工作的重要一环,组织人民银行新疆各地州市中心支行和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了4期金融IC卡专项培训和2期金融社保卡专题座谈。分别针对人民银行相关文件、金融IC卡知识、系统改造、受理环境改造、行业多应用拓展和发卡技术审核等重点内容进行多次培训,明确了金融IC卡工作任务,提升了技术人才金融IC卡工作能力。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行业管理和指导作用,乌鲁木齐中支将金融IC卡受理环境改造及其推广应用工作纳入新疆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体系中,同时建立新疆金融IC卡工作月报制度,不定期对商业银行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将评价和检查结果作为综合考核的依据。同时,组织开展金融IC卡和金融社保卡发卡技术标准符合性审核工作专项培训和专题座谈,指导商业银行开展金融IC卡发卡申报工作;通过金融业信息交互平台、电话交流、约谈等多种方式,对商业银行技术审核申请反复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保证了技术审核的快速高效。
通过扎实有效的试点工作,如今,新疆辖区金融IC卡工作稳步推进,成效凸显,有力促进了金融服务民生建设。
金融IC卡受理环境明显改善。目前,新疆已完成15556台直联POS、29105台间联POS以及2769台ATM基于PBOC2.0的改造,改造完成率分别达到100%、65%和53%,涵盖了辖区大型宾馆酒店、超市百货和繁华街区。目前,辖区各收单机构加快推进受理环境改造,截至2011年底辖区间联pos机具改造完成率已达98%以上。
金融IC卡发行进入实施阶段。截至2011年底,工、农、中、建四家银行新疆分行已通过金融社保卡技术审核开始发卡,并实现新疆全辖发卡60万张。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和中信银行等4家商业银行也于去年底前发行了金融IC卡。
金融IC卡行业应用初步实现。在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的积极协调、新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支持配合和各商业银行的积极拓展下,已实现金融IC卡在社保领域的应用,并于2011年内实现金融IC卡在民用燃气购买和车用燃气购买领域的行业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