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年底前,本市各发卡银行全部完成行内业务系统改造工作,具备发行PBOC2.0标准金融IC卡的条件。明年起各发卡行全面开展磁条卡换发金融IC卡工作。
今年起,本市将大力推进金融IC卡在社区商业中心、便民服务店、菜市场等居民小额消费集中领域实现小额快速支付,充分发挥金融IC卡的社会管理功能,扩大金融IC卡在消费、社会保障、公共交通、医疗、教育、公用事业缴费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实现一卡多用。信用卡发卡量占全部银行卡比例达到30%。全市POS机具和ATM机具布放分别达到15万台和1万台,特约商户数占商户总数80%以上。
为此,本市将大力推动天津老字号商业企业和以餐饮、酒吧、娱乐休闲、购物为主的特色商业街相关商户受理银行卡。引导新建商务区和商业街区、星级饭店、重点旅游景区、重要交通枢纽全部受理银行卡。本市还通过建设便民支付点,利用金融自助终端、电话支付终端等银行卡自助设备,为持卡人提供银行卡转账查询、公共事业缴费、信用卡还款等便民金融服务。扩大银行卡在纳税、自来水、煤气、电力、电信等日常缴费领域和医院、航空、铁路、保险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应用。
此外,本市还将构建支农、惠农、便农的“支付绿色通道”,通过银行卡发放各类支农、惠农补贴,力争年底前在每个行政村设立1至2家合作商户服务点并安装银行卡受理终端,适当降低商户手续费率,把安全、经济、便捷的现代化支付服务延伸到农村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