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利用POS机套取信用卡现金的非法经营活动越来越猖獗,但由于立案金额标准较高,加上取证难度大,导致公安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困难重重。目前,出现了利用POS机套现骗贷的新型犯罪。
目前,长沙市多家银行先后推出新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即客户从银行获得贷款时,银行为其办理一张专用银行卡,银行给予客户的贷款即为该卡的授信额度。银行规定该贷款只能进行刷卡消费,不能以任何方式提取现金。
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在办案中发现,某商行POS机刷卡交易异常,经侦查:犯罪嫌疑人邓吉红在了解到银行新推出的这种业务后,便动起了通过办理POS机帮人刷卡套取贷款现金收取手续费获利的歪脑筋,他利用虚假的资料申请办理了一台电话pos机,将POS机安装在其租住房内。此后,他又开立了一张银行卡与该电话POS机进行绑定。在各项准备工作全部就绪后,邓吉红开始对外从事刷卡套现业务,帮人把这种只能用于消费的贷款套现,同时收取每笔套现金额千分之五的“手续费”。邓吉红通过这种虚构交易的的方式,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共为119人刷卡套现贷款,骗取银行贷款达4000余万元,邓吉红从中获利10余万元,并挥霍一空。
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邓吉红非法经营案,判处邓吉红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邓吉红案的顺利判决,打击了银行卡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同时,也为银行在信贷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敲响了警钟,彰显了长沙公安经侦部门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的坚强决心。












